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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旅游业态升级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8-04 18:00     字体:[]

大力实施旅游业态升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产业化推进大会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旅游业态升级,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文旅融合为根本,以丰富业态为核心,以扩大消费为导向,以提升效益为目标,主动适应旅游消费需求变化,大力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创新旅游业态、产品供给和经营方式,升级游客的体验感和企业经营模式,推动“旅游+”“+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更多吸睛点、兴奋点、消费点和网红打卡点,实现游客满意和旅游盈利的“双赢”。2021年,新评定国家3A级旅游景区3家以上,力争成功申报4A级旅游景区1家,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25个以上,推出融合业态5个以上;到2025年,新增国家3A级旅游景区10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5家以上、5A级旅游景区1家以上,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50个以上,推出融合业态3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传统业态转型升级

1.推进“拳头”产品转型升级。围绕黄果树、龙宫、屯堡、格凸河等“拳头”产品,聚焦增强游客体验、重构商业模式、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增加旅游消费等,集中部分资金和资源,加快推进“拳头”产品和其他有条件的景区景点转型升级、丰富业态。2021年,启动景区提质扩容、高质量旅游精品景区建设提升工作;到2025年,全市累计实现20个景区提质扩容、完成10个高质量旅游精品景区建设提升。(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着力发展红色旅游。深入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人才提升”六大工程,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完善红军村旅游服务配套,打造以王若飞故居陈列馆、陆瑞光纪念馆等为代表的红色研学旅游基地,培育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建设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到2025年,打造省级红色旅游经典线路2条以上,建成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有序发展乡村旅游。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分级分类指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建设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等特色乡村旅游产品。支持有条件的村寨(乡镇)按景区化打造,积极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乡村旅游研学基地。持续开展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定。2021年,新增标准级以上客栈、民宿、农家乐20家,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25个以上。到2025年,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30个以上,标准级以上民宿、客栈、农家乐达3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创新发展特色品牌业态

4.着力发展避暑度假旅游。着力培育集度假休闲、游憩观光、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乡村民俗、生态农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避暑度假旅游产品,丰富避暑度假旅游业态。2021年,配合省级制定避暑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开展省级避暑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到2025年,全市建成以避暑度假为主的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着力发展观光休闲旅游。充分挖掘景区自然风貌、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等元素,强化产品开发和形象打造,丰富景区生态和人文内涵,提升景区核心吸引力。推进精品景区建设提升,推动黄果树5A级景区等旅游资源保护利用,着力创建世界级旅游景区。2021年,新评定国家3A级旅游景区3家,4A级旅游景区1家;到2025年,新增国家3A级旅游景区10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5家以上、5A级旅游景区1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着力发展文化体验旅游。充分利用屯堡文化、特色民族文化及传统村落、民族建筑、历史文化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旅游资源,建设提升文化体验旅游产品,推出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艺精品。加强各级各类博物馆建设,充分发挥博物馆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吸引力,完善各类公共文化场所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功能。建设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传习中心和馆(所),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开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到2025年,培育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着力发展温泉康养旅游。大力发展温泉康养旅游,推动“温泉+”多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一批集休闲娱乐、康养保健、商务会议等于一体的高品质“温泉商圈”,推动建设“温泉省”。2021年,配合开展贵州省温泉度假地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制定工作,建设提升温泉康养项目不少于1个。到2025年,全市建成运营温泉康养项目8个以上,培育省级以上温泉康养旅游示范基地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促进旅游业态融合发展

8.推动农业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依托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园区、特色农业产业连片发展区、农村旅游景区、观光休闲乡村旅游点等平台,深度开发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事体验、健康养老、农业科普等多种功能,形成多种形态的农旅产业融合集聚区或乡村旅游综合体,培育和打造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指导有条件的农业综合体景区升级改造,提升景区知名度,开发安顺绿色农业旅游商品,助推黔货出山。积极发展“住茶园、品茶饮、购茶产、赏茶景、体验茶俗”等茶旅一体化发展业态。将茶园建成旅游景区,将茶产品开发成旅游商品,将茶民俗、茶文化打造出特色旅游产品,形成“以茶促旅、以旅带茶、茶旅互动”的一体化局面。(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推动森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贯彻实施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打造各具特色的森林康养基地,着力开展康复疗养、休闲游憩等森林康养服务。建设森林健康管理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场、森林健康步道等,统筹森林康养基地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避暑休闲国际森林康养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森林康养度假旅游,培育“森林人家”“森林小镇”等产品。2021年,提升建设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基地1家以上。到2025年,建成森林康养步道20公里以上,创建省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6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推动体旅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大力开发高桥极限、洞穴探险、山地自行车、水上运动、攀岩、山地越野等业态,培育打造国内外知名的IP赛事,加快推进城镇、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着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及旅游装备制造业。2021年,推进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公园、体育特色小镇2个以上;到2025年,全市建成城镇、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各3个以上,体育特色小镇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推动工业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围绕新型工业化,支持重点发展山地旅游装备制造业,大力培育壮大旅游房车、低空旅游飞行器、观光缆车、索道、高科技游乐设施、体育运动装备、户外旅游运动与野营设备、旅游保健防护用品、宾馆饭店用品、旅游工艺品、数字导览等生产企业,提高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设计和制造水平。依托云马厂、黎阳厂等三线建设遗址及其他工业企业遗迹,对废弃的厂区等进行旅游功能置换,开发度假旅游、创意产业旅游、特种旅游等各种旅游项目。到2025年,引进、培育一批旅游装备制造企业,建成工业旅游点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2.推动城镇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围绕新型城镇化,依托城镇重点旅游景区,加快培育城镇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加快推动将安顺打造成山地旅游名城。积极推进西秀旧州等特色小城镇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基础良好、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旅游风情小镇和特色景观名镇。利用民族村寨、传统村落、景观村寨等特色村寨,打造一批旅游名村寨。2021年推动提升特色旅游小城镇1个以上;到2025年,完成提升特色旅游小城镇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推动教旅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开展研学探险游,充分利用古生物化石资源和喀斯特地形地貌等,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探险旅游产品,指导黄果树、天龙等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提升建设和管理,提升研学水平。2021年,推出精品研学旅行线路1条以上;到2025年,累计建成研学旅游基地15个以上、推出精品研学旅行线路5条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4.推动交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旅游公路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公路改造为观光旅游公路,推动旅游景点互联互通,加快桥梁观光度假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化建设,推进桥梁旅游加快发展。支持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景区建设索道。到2025年,打造旅游公路、桥梁旅游新项目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5个,建设过道1条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推动旅游与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推动推进“旅游+”“+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酒旅融合,依托平坝窖酒、安酒等打造一批以酒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产品。推动水旅融合,建设提升一批水利旅游景区。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旅游,开发经典中医药康养旅游线路,重点打造一批养老旅游项目。2021年,启动1个以上水利景区提升工作,积极申报评选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到2025年,建成酒旅融合项目1个以上,建设提升水利景区2个以上,培育省级以上中医药健康旅游等康养旅游示范基地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促进旅游消费业态升级

16.着力发展特色旅游商品。支持蜡染、木雕、银饰、刺绣等民族工艺品做大做强,推动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文创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积极创建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购物示范街区。健全完善旅游服务场所线上线下产品联动体系。探索快速提货和直接快寄到家服务模式,推动旅游商品进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集散地、景区、酒店、乡村旅游重点村及线上销售平台。2021年,新增1家以上规上(限上)旅游商品企业;到2025年,全市培育10家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购物示范街区,新增5家规上(限上)旅游商品企业。(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推动“流光溢彩夜贵州”建设。围绕夜景、夜秀、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等内容和业态,指导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旅游集镇规划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主客共享的沉浸式夜间文化旅游娱乐和消费产品,开展夜间经济聚集区、美食街区改造提升,推动旅游、特色商品超市(专卖店)建设,打造新型城镇化和旅游产业化融合发展新业态、新高地。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培育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文化旅游消费质量及水平。2021年,参加省级“流光溢彩夜贵州”示范项目评选工作,以及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工作。到2025年,全市重点打造1个以上省级、8个以上市级“流光溢彩夜贵州”示范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旅游休闲城市,培育打造1处以上旅游城市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8.着力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按照省旅游目的地城市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南),提升旅游目的地城市休闲游憩功能和旅游集散功能,提升其文化品位和格调,引导各类旅游目的地彰显旅游目的地特色,实现错位发展。分类策划包装一批组合型旅游线路,把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产品和业态结合起来,构建以黄果树辐射带动的“黄龙屯格”一体化康养旅游、山地旅游目的地。2021年,积极参与省级开展旅游目的地城市创建;到2025年,努力把安顺打造成为旅游目的地城市。(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提升智慧旅游业态

19.着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一批旅游景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纳入国家“新基建”投资重点项目。推广“一码游贵州”平台,在黄果树智慧旅游平台基础上搭建安顺市文旅数联全域智慧旅游聚合服务平台,开放更多的应用场景,加快建立流量共享、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智慧监管、服务、营销等功能,提高产品服务、企业治理智慧化程度。推进旅游业与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做实做深“互联网+旅游”,大力培育云旅游、云直播,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鼓励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促进旅游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2021年,组织申报1个以上旅游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标杆项目;到2025年,全市建成5个以上旅游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标杆项目。(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0.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智慧化。鼓励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开展数字化产品建设和服务,完善旅游景区景点通信信息基础设施,推动5G网络在4A级以上旅游景区深度覆盖、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核心区覆盖、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实现信号覆盖,大力推进文旅企业发展5G应用场景,重点扶持12家旅游景区开展智慧旅游景区试点。2021年,启动5G覆盖4A级以上旅游景区工作;到2025年,完成5G网络在4A级以上旅游景区深度覆盖、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核心区覆盖工作。(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旅游产业化专项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旅游产业化发展,统筹协调要素保障、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发展交流等工作,推动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问题协调。根据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调度,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等,统筹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支持。整合统筹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按照相关激励政策给予补助。各县(区)要在本级资金盘子中对旅游业态提升予以扶持,采取信贷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化旅游项目资金的使用,发挥财政资金及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在旅游项目建设中的引导作用。税务、金融机构要落实优惠政策和调动普惠金融力量,利用“税信贷”等,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扶持旅游业态提升,为旅游市场主体提供包括融资和支付结算、保险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人才保障。充分依托省市各高校,不断创新“政、校、协会、企业”协同培养旅游人才的新模式,加快培育应用型、复合型、跨国型的高级人才和适用人才队伍,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专项引进文旅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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