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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视局直属台技术巡查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20-12-02 08:52    来源: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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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视局直属台技术巡查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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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发射台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面无线广播电视的最后环节。为更好地担负起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职责,做好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发射传输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技术巡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正创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全覆盖,确保工作实效。通过巡查,不断提高全系统对广播电视传输安全保障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切实把日常维护工作做实,确保安全播出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28号令、《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95号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2号令等文件要求,并结合贵州省广播电视实际和特点。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省广播电视局直属发射台。(市、州、县级所属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由市州广电主管部门参照本制度组织制定)

四、巡查的形式

巡查分为台内巡查和台外巡查。台内巡查为台的日常工作,台外巡查由省局根据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技术巡查与安全播出检查有机结合,当年,省局如安排对相关直属台进行安全播出检查时,要结合技术巡查内容进行检查。对已开展过检查的直属台原则上不再对该单位重复巡查。

五、台内巡查

(一)发射机房及值班室巡查

1.当班值班人员每隔1小时至少巡机1次,重点巡察机房内正在播出设备及值班室内信号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态,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当班维护人员并协同处理,做好发现的问题和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记录。

2.当班班长、维修员每日不定期巡查机房播出设备、值班室设备情况不得少于5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主任,做好处理记录。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或故障,及时向当班主任汇报,说明情况及下一步处理打算,并征得当班主任同意。

3.当班主任当班期间,每日不定期巡查主要播出设备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召集当班维护人员协同处理,并做好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记录,按照台内规章制度视情况的严重性向主管领导或负责人汇报(含收集汇报上来的部分)。

4.带班领导当班期间,每日不定期巡查机房、值班室、维修间、机房办等不得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

(二)机房外设施巡查

1.供电部分。高压房、油机房、调压配电房等,由当班主任或安排在台人员巡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巡查人员必须汇报当班主任,由当班主任决定处理或汇报主管领导。台外高压线路、变压器等每月巡查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巡查。每年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做一次电力设施、设备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及相应的整改报告。

2.塔桅(中波铁塔)、天馈、光纤光缆、信号接收天线(锅盖)等的巡查。

1)塔桅(含塔桅上的天线、馈管、分馈线等)、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由技术主管领导安排取得高空作业证的技术人员,检查塔桅是否存在倾斜、螺丝松动、防腐防锈,塔上天线、主馈、分馈线、反射板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掉落、固定是否牢靠,天线、馈管、分馈线、法兰盘、变阻器等是否存在松动、撕裂,主馈、分馈线外层是否烧焦、磨破、起泡等等,并汇报主管领导巡查的情况。

2)地面馈管及信号接收天线(锅盖、高频头)由机房分管主任安排当班人员每周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信号传输光纤光缆视台站传输远近考虑每年不少于4次巡查。

3.防雷接地。技术主管每季度应安排1次全台避雷设施设备、安全接地的检测,并根据监测情况进行维护。每年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做一次防雷系统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及相应的整改报告。

4.信息网络。机房主管安排网管人员每月对自动监控、电力和环境监测等播出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排查。主要采取病毒防护、授权认证、数据备份等安全措施,同时根据安全需求对病毒库及操作系统等进行更新和升级,保障系统安全。

5.台区排水系统。机房主管人员每月对台区排水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机房主管汇报巡查情况。

(三)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台账

1.台内巡查应建立和完善巡查工作台账,从值班员到带班领导,每次巡查时,均要签名、签时间,做到巡查有记录、巡查工作台账完整。

2.当班人员对当日巡查工作直接负责,在做好巡查记录的同时,认真落实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六、台外巡查

省局根据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对局直属台进行一次技术巡查,实现一年一次全覆盖。

(一)巡查内容

1.安全播出管理。1)管理制度:包括机房管理制度、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安全制度、供配电管理制度、维护检修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2)技术管理:包括中央与省级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系统对接情况、技术资料库管理、安全运行指标、运行变更管理、新建及改扩建播出系统的安全播出评估、检查和考核等。(3)运行维护管理:包括值班记录、例行检修、临时停机、施工管理、代维管理、运行维护记录、电力和防雷设施年检、楼宇场地管理、备品备件管理等。(4)有关异常情况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协调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故障处置预案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每年至少演练1次)。5)5G干扰协调防范措施。(6)台内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2.技术系统配置。(1)供配电系统:包括外部电源、变压器、自备电源、UPS等。(2)主备业务系统配置:包括信号源系统、发射机系统、天馈系统。(3)监测监控系统。(4)环境监测系统。

(二)巡查组织

1.?技术巡查工作小组及职责

成立局技术巡查工作小组。由分管局技术中心的局领导任组长,局安全传输保障处、局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各直属台技术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落实和完成国家广电总局、省局安全播出工作针对技术巡查的职责和任务;安排部署和总结每年的技术巡查工作。

2.技术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局技术巡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州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技术巡查工作小组和局安全传输保障处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每年的技术巡查具体工作。

3.巡查方式,每年10月前,局属各直属台要将台内巡查情况报局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组织对局直属台的技术巡查工作。巡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别访谈、综合反馈的程序进行。

(三)巡查要求

1.巡查组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梳理,向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2.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收到巡查组的整改意见后,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将整改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向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报。

3.巡查组巡查结束后,要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巡查管理

1.建立巡查运行机制。技术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技术巡查工作小组工作部署组织若干巡查组到直属台开展巡查工作,当年的巡查工作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巡查任务。

2.强化巡查制度落实。技术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的内部巡查;对组织的巡查组要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巡查标准、程序和有关要求;巡查期间要指导各巡查组开展工作。

3.将巡查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局对各直属台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与绩效考核评估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

4.技术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年巡查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作为下一年度检查依据。

5.巡查由省局安排专项资金和车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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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无线发射台安全播出巡查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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